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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收财务处理的规定 

新地税二字[1998]054号颁布时间:1998-05-12

     1998年5月12日 新地税二字[1998]054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收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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