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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摘转我国政府和牙买加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新国税外字[1997]024号颁布时间:1997-05-22

     1997年5月22日 新国税外字[1997]0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52号通知称:我国政府和牙买加政府签订的 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和协定书,双方已完成该协定和协定书 生效的法律程序,自1997年3月15日起生效,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牙买加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 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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