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库〔2023〕192号颁布时间:1970-01-01
2021-2023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3年记账式贴现(六十一期)国债(28天)。现就本次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期限28天的贴现债,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3年10月11日招标;10月12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10月12日进行分销;10月16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于2023年11月9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系统。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进行招标发行。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0.001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50个和5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3年10月12日前(含10月12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3261—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本次国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见附件1、2。
除上述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附件:1.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
2.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
财政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