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颁布时间:2022-05-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预算单位财务部门:

  为建立健全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规范科学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工作,我们根据《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等并结合科学事业单位实际,研究起草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转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本反馈财政部会计司。同时,欢迎其他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倪异为、赵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话:010-61965188、61965108

  传真:010-61965108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附件:1.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征求意见稿)

  2.关于《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5月16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