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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24-11-28
11月2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支持商品房“以旧换新”,对2025年底前居民家庭卖旧房买新房的,各地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发放不高于5%的政府消费券,定向用于房屋装修和家用电器消费;2025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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