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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24-10-18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业务,减轻购房人资金压力。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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