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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养老院有税收优惠

录入时间:2014-03-04

  养老院享受的税收优惠涵盖多个税种。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不管养老院由谁投资兴建,也不管营利性或非营利性,一律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和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等十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规定,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虽然财税〔2000〕97号文件还规定了对老年服务机构自用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但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废止。现行车船税法对养老机构没有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所以,除营业税外,享受优惠都以非营利性为前提。因此,能否享受优惠,关键在于民政部门是否认定养老院为非营利性。一定要实事求是,税务机关除了要求你提供各种证明材料,还会每年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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