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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金额的合同如何贴花?

录入时间:2008-08-21

【中华财税网2008/8/21信息】  问:我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供货合同,但还未明确金额,这种情况如何贴花?

  答:国税地[1998]25号文件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提示:此规定是指合同中暂未确定金额,在以后确定金额的情况下征收印花税的规定,如有一些合同就是没有金额的,只是一些责任性条款那么不对其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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