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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需工厂又生产民营用品的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录入时间:2004-11-03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3/2004信息】 问:我们是一家生产军需产品的工厂,同 时又有几个车间在加工消费品,请问我们要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答: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对于军需工厂用地,凡专门生产军需产品 的免征土地使用税,生产经营民品的,依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既生产军品又生产 经营民品的,可按各占的比例划分征免土地使用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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