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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网吧应缴哪些税?

录入时间:2003-10-13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3/2003信息】 某人今年2月与他人合伙租了一间门面, 开设了一家网吧,并在当地的地税局办理了税务登记。问:经营网吧应缴哪些税?   答:个人独资和合伙经营网吧主要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如、 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 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 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办网吧取得的收入,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20%。 网吧经营者应以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根据所在地的地区类别不同分别按 7%(市区)、5%(县城、建制镇)、1%(其他地区)的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还应 以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缴纳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长沙市为5%)。另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 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登记成立的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以每 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 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至 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Ap 2003 009 032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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