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理税顾问: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的征收
录入时间:2002-04-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2/2002信息】 一、车船使用税的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在其所在地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所在
地”,对单位是指经营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
二、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按照规定,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确定,一般原则为按季或半年征收。
三、车船使用税的纳税申报
按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纳税期限,将现有车船的数量、种类、
吨位和用途等情况,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车船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企业于申报时交税务机关签章后收回保存,第二联、第三联由主
管税务机关留存。其具体格式如表8-3所示:
表8-3 车船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税务计算机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码: 申报日期:2001年3月18日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志远国际 主管部门 经济性质 国有经济 行业 对外经济
工程公司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预算级次
代码 项目 应税车辆 免税车辆
车种 计税 年税 辆数 吨位 年应纳 辆数 吨位 年免税
单位 额 税额 税额
乘人汽车:
111 10座以下 每辆 150元 12 1800 2 300
112 11座至30座 每辆 200元 10 2000 1 200
113 31座以上 每辆 250元 8 - 2000
摩托车:
121 二轮(含轻便
摩托车) 每辆 60元
131 三轮 每额 80元
载货汽车:
141 机动三轮车 每辆 80元 - -
142 载货汽车(不
含挂车部分 每吨 60元 18 109 6540
343 一般载货汽
车的挂车 每吨 42元 4 18 756
144 单车吨位
在20吨以下
(含20吨) 每辆 60元
341 属于20吨以下的
部分(含20吨) 每吨 60元
441 属于20吨以上
的部分 每吨 30元
151 种车(含吊车、
工程车) 每吨 36元 9 35 1260
161 拖拉机 每吨 30元
321 客货
乘人部分 每辆 75元 450
421 两用车
载货部分 每吨 60元 540
人力车:
211 客货三轮车 每辆 32元
212 排子车 每辆 18元
2t3 二轮手推车 每辆 4元
214 人力小三轮车 每辆 6元
220 兽力大车 每辆 30元
230 自行车 每辆 4元
总 计 58 14086 3 1760
申报单位(公章):× × ×法人(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税务机关受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承例2]表8-3为志远国际工程公司3月份填制的《车船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住址变更、使用的车船的数量、吨位等方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
机关申报。
企业新购置的车船,在使用前要先向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同时交验有关证明,
在根据税法规定办完纳税(或免税)手续后,才可使用。因种种原因中途停驶的车船,
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停驶申请,同时交验有关核准停驶的证明,经批准后停驶期
间免予纳税(未办理停驶申报的仍应按规定纳税),恢复行驶时再按规定纳税。车船所
有权发生转移或者变更用途时,应先交验买卖凭证或变更证明以及本年度纳税(或免
税)凭证,再办理过户登记,并按规定办理完纳税(或免税)手续后方可继续行驶。
四、车船使用税的缴纳
企业应当根据纳税申报表确定的本次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承例1]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按年缴纳车船使用税,于每年3月份申报缴纳。企业全
年应纳车船使用税税额为41209.6元。
3月18日,企业开出支票一张,实际缴纳本年度车船使用税税款10302.39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实际缴纳的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 41209.6
贷:银行存款 41209.6
[承例2]假定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一季度,企业缴纳车船
使用税税额为:
一季度应纳税额=1203.83+1203.83+1203.83
=3611.49元
4月3日,企业开出支票一张,缴纳一季度车船使用税税额3611.49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 3611.49
贷:银行存款 3611.4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