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2-12-19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当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可见,由于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项目竣工结算前预缴,项目全部竣工后再进行清算的征管方式,清算退税实质是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因此,预缴土地增值税的退税款不能加算银行利息。
上一篇:联合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