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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技术入股企业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16-05-16

  问:本单位今年11月有自然人股东以技术投资入股获得企业股权,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的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

  因此,11月个人以技术投资入股获得企业股权,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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