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1-08-23
【中华财税网2011-08-23信息】 问:在国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家属到中国探亲产生的费用是否是探亲费,能免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本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因此不包括外籍人员家属来华的探亲费。
上一篇:新法即将实施 注意个税规定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