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07-09-29
去年以来,我国股票市场持续升温,股票、基金以及各种理财产品销售火爆,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追捧。但很多投资者对于投资收益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国家对此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十分了解,本文针对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票、基金收益,详细解析有关税收规定,并对常见的纳税误区给纳税人提醒。
个人投资股票涉税政策
股票收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转让股票取得的价差收益,也称为资本利得;上市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上市公司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票股利;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票股利。下面分别说明:
1.股票转让所得(资本利得)
个人转让股票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中“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征税范围。’目前,对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虽然在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中,计算年所得的项目包含个人投资股票所得,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仅限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公司股票(包括A股和B股),对于个人投资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和取得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得,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仍应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
2.现金股利
个人取得的上市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应作为股息性所得,由上市公司在派发时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以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取得的上市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实际税负为10%。
个人取得的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都是税后所得,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7号)。
3.上市公司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票股利
个人取得的上市公司通过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票股利,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应在向个人派发红股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取得的红股为税后收益,无须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
4.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票股利
个人取得的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票股利,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的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同3。
外籍个人投资股票涉税政策
目前,我国实行资本项目管制,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只能投资中国境内的B股和海外股。对于经外管局和证监会批准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可以在审批限额内投资境内A股市场。
对于外籍个人转让所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发行的B股和海外股所取得的净收益暂免征所得税。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的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性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45号)
个人投资基金涉税政策
目前,基金主要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两种。个人投资者投资封闭式基金获得的收益主要是两种:一是基金转让差价收益,即资本利得,二是基金分红收益。开放式基金的投资收益也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通过申购赎回的价差取得的资本利得;二是开放式基金分红收益。
1.投资封闭式基金涉税政策
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投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
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按税法法规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基金在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98]55号)
2.投资开放式基金涉税政策
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提醒个人投资者注意的是,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与封闭式基金不同,封闭式基金只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而开放式基金既可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也可采取基金份额拆分方式。对于个人投资者通过开放式基金份额拆分方式获得的份额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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