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集体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取得量化资产,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6-02-0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在量化环节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缴纳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去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将其所得向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准予扣除的部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向在中国境内的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2)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组织进行,不得直接捐赠;
(3)除特殊规定外,捐赠金额不超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30%。
另外,对符合下列捐赠方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个人捐赠,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向老年活动机构、教育事业的捐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
例如:公民李某2005年3月取得工资收入4000元,将其中200元直接捐赠给四川省某贫困山区失学儿童小红,通过S区教育局将其中1000元捐赠给P学校;李某同月在A培训中心讲课取得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将其中2000元捐赠给中国红十字会;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为800元,李某当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1)李某直接对失学儿童的捐赠200元不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通过教育局对学校的捐赠,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允许扣除。李某本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4000-800=3200元,工资、薪金所得可扣除的捐赠限额=3200×30%=960元。
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800-960)×15%-125=211元;
(2)李某对红十字会的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8000×(1-20%)=6400元。
当月应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00)×20%=880元。
李某当月共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11+880=1091元。
农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如何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并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算出的耕地占用税税额减半缴纳。
计算公式为:
应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占用耕地面积×适用税额
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分以下四种情况:
(1)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元至10元;
(2)人均耕地在1亩至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6元至8元;
(3)人均耕地在2亩至3亩(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3元至65元;
(4)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元至5元。
各地的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当地的情况具体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