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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是否纳税?

录入时间:2013-06-04

  问: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是否纳税?

  答:手续费收入对于单位来说,实际上是企业捉供了一定的劳务而取得的收入,因此应按照营业税中“其他服务业”的税目,按5%的税率交纳营业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文件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及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均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也应当作为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将收到的手续费收入计入往来科目,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做法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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