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录入时间:2012-10-30
问:研究开发费人工支出中受雇的其他支出,是否包括社保、住房公积、福利费?有何文件规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包括社保、住房公积、福利费等项费用。
上一篇:新政策下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收处理辨析
下一篇:小额贷款公司可否适用财税〔2011〕104号和财税〔2012〕5号文件内容?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