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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12-09-04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包括社保、住房公积、福利费等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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