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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西红柿榨汁能否算作农产品初加工项目

录入时间:2011-08-23

【中华财税网2011-08-23信息】  问: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刚接到一笔委托加工的订单,具体业务是把西红柿榨汁,这个业务是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吗?具体的文件依据?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水果初加工。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壳、切块(片)、分类、储藏保鲜、速冻、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原浆果汁、果仁、坚果。”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2.水果初加工《范围》规定的新鲜水果包括番茄。”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将番茄制作成原浆果汁属于农产品初加工范围中的水果初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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