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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11-04-07
【中华财税网2011-04-07信息】 问: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银行存款利息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因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银行存款利息应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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