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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帐款发生坏帐的扣除

录入时间:2008-04-01

【中华财税网2008/4/1信息】 问:我单位有一笔应收账款发生坏帐,对方单位破产,货款未得到清偿,我单位作为坏帐损失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用税局审批么?什么时候找税局审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收帐款发生的坏帐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各项需审批的财产损失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集中一次报税务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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