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金融企业不享受的优惠政策
录入时间:2004-04-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7/2004信息】 322.金融企业不享受的优惠政策
金融保险企业不享受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中规定的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
优惠政策。
依据:财税字[1996]38号、京国税[1996]103号
对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
001号)规定之外的新办第三产业企业(不包括金融保险企业)均可享受自开业之日起免
征一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依据:京国税发[2002]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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