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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能否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4-03-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6/2004信息】 自2001年起,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 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给解 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除办法》中规定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原则上可以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国税函[2001]918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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