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指南:怎样确定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
录入时间:2001-08-08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8/2001信息】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是指消费税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买方收取的增值
税税款。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照结算当天或者当月
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外国货币的基准汇价(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套算得出
的汇价)折合成人民币,然后计算纳税。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中:销售应税消费品
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
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为海关核定的征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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