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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解答——改革消息方面

录入时间:2012-09-11

【中华财税网2012-09-11信息】1、深圳什么时候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

  答:根据2012年7月31日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规定,深圳市将于2012年8月1日开始面向社会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开展试点纳税人认定和培训、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至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2、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已做了哪些准备?

  答: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我市积极开展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测算工作,对营改增可能引起的各行业税负增减变化、行业竞争力的影响、财政分配格局的影响作出了分析和判断,并结合深圳实际草拟了具体试点方案。现财税[2012]71号已经明确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我市将从8月1日起开始面向社会组织实施试点准备工作,并于11月1日正式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3、对比于上海、北京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深圳有何不同之处吗?

  答:据悉,上海市首先试运行已经初现减税成效。纳税人在改革后税负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减税幅度更达40%.深圳市营改增试点将延续上海的模式,试点行业不变、试点政策不变、试点方案不变。由于各地情况的不同,针对深圳市部分具体行业税负增加较多的企业财政补贴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税收政策应该如何查询?

  答:有关上海营改增试点的相关政策规定,可登陆上海国地税局网站WWW.CSJ.SH.GOV.CN.深圳市也将在近期通过国税局门户网站、报纸杂志等相关宣传媒体开辟专栏介绍营改增试点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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