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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买的保险柜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

录入时间:2011-04-20

【中华财税网2011-04-20信息】  问:我们公司购买的保险柜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吗?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贵公司购买的保险柜如果不属于以上范围,则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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