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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07-11-14
问:我公司将自产的产品(玩具)无偿赠送他人,也要交纳增值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之规定,纳税义务人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他人行为,视同销售,应当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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