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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向用户收取的保证金是否缴税

录入时间:2005-05-08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5/08/2005信息】 问:电力公司收取用户的保证金,原 约定抵顶用户发生的电费,但该保证金并未抵顶电费而是一直挂帐,是否应该缴税?   答: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供电 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 计算缴纳增值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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