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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台旧复印机要不要卖

录入时间:2005-09-06

        企业对使用过的非应税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置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根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 29号)规定,企业销售非应税的固定资产无须缴纳增值税。所以,对使用过非应税 固定资产进行税收筹划只考虑企业所得税。有的企业将使用过的非应税的固定资产卖 掉,有的将其置之不理。那么,不同的处置方法会不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这是 很多企业经常忽视的问题。采用何种处置方式,不能凭直觉判断,需综合考虑该固定 资产所涉及的税收负担后才能作出结论。   例如,北京某外商投资公司,2004年把一台不用的复印机卖了1000元, 这台机器是2002年花了4500元买的,截至销售时已经计提折旧1500元, 该公司会计计账记入营业外支出2000元。   年终该公司接受了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因为该公司 自行处理这台不用的复印机,没有经过财产损失专项审计和税务机关审批,故将应纳 税所得额调增2000元,当年公司因此再缴660元(2000×33%)企业所 得税,所以该公司销售此复印机的净现金收入为340元(1000-660)。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该外商投资公司对这台复印机选择的折 旧年限为5年,残值率10%。如果公司不卖这台复印机,未来有2550元 (4500-1500-450)可以税前列支费用,这样可少缴纳842元 (2550元×33%)企业所得税。因此,如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公司不卖掉 该复印机反倒比卖掉该复印机能省出502元(842-340)。之所以会出现这 种情况,是因为企业财会人员的操作失误。   如果企业会计自查出该问题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或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 便可防止该现象发生。   因为请中介机构审计时,审计费是可以税前列支的。所以,销售使用过非应税固 定资产时,是否进行审计是另外一个税收筹划点。   假设上例的外商投资公司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并支付1000元审 计费。同时假设其他数据都不变。   该复印机经过财产损失专项审计后,营业外支出的2000元可在所得税前列支 费用。另外,公司支付了1000元审计费。当期可抵扣所得税330元,相当于净 现金流入990元。与不卖这台复印机少缴纳842元税款相比,还可再节省148 元。所以,我们也应对销售使用过非应税固定资产是否审计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销售使用过的非应税固定资产,实际上属于清理固定资产。对其税收筹划时, 应先计算出各种方案的净现金流入现值总额,再选取净现金流入现值总额最大的方案 为处置方案。   如果使用过的非应税固定资产的销售价格不仅超过原值(原值,在会计上指的是 “净值”),而且售价与原值之差超过清理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则表示清理固定资 产出现了盈余,会计上该盈余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故应销售。   如处置使用过的非应税固定资产,有财产转让损失,就存在三种处理方法:公司 不销售;经中介审计后再销售;不经中介审计就销售。纳税人分别根据三种情况进行 计算,就可以比较出采取哪种方式处理最节税了。本文给出此三种情况净现金流入现 值总额的计算公式,经下列三个公式一一计算后即可找到最佳方案。   1.不销售。此种情况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选取适合的折现率,计算出未来少 交企业所得税现值额。公式为:V=R1×T+R2×T+……+Rn×T式中:V 为未来少交企业所得税现值额;Ri(i=1,2,……,n)为剩余折旧期第i年 的折旧额;T为适用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未经审计和审批就销售。公式为:V=I-L×T式中:V为净现金流入总 额;I为销售收入;L为不可税前扣除的损失;T为适用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经审计审批后再销售。公式为V=I+S×T-A×(1-T)公式中:V 为净现金流入总额;I为销售收入;S为可税前扣除的损失;A为支付给社会中介机 构的审计费;T为适用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a2005082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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