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类别选择的增值税筹划方法
录入时间:2008-08-05
【中华财税网2008/8/5信息】 企业选择哪种纳税人对自己有利,主要判断方法有以下三种:
1)增值率判断法.
增值率=(销售收入-购进项目价格)÷销售收入
-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收入×增值率×17%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收入×6%(或4%)
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6%(或4%)÷17%=35.3%(或23.5%)
判断:当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为35.3%(或23.5%)时,两者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5.3%(或23.5%)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35.3%(或23.5%)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
2)抵扣进项物资占销售额比重判别法
增值率=(销售收入-购进项目价格)÷销售收入=1-购进项目价款÷销售收入
设(购进项目价款÷销售收入)=x,则
销售收入×(1-x)×17%=销售收入×6%(或4%)
x=64.7%(或76.5%)
判断:当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价款占销售额的比重为64.7%(或76.5%)时,两种纳税人税负完全相同;当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价款占销售额的比重大于44.7%(或76.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企业可抵购进项目价款占销售额的比重小于44.7%(或76.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3)含税销售额与含税购进额比较法.
设y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z为含增值税的购货额(两者同期),则[y÷(1+17%)-z÷(1+17%)]×17%=y÷(1+6%(或4%))×6%(或4%)
z=60.3%y(或73.5%y)
判断:当企业的含税购货额为同期含税销售额的60.3%(或73.5%)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完全相同;当企业的含税购货额大于同期含税销售额的60.3%(或73.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企业的含税购货额小于同期含税销售额的60.3%(或73.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例]假定某商业批发企业,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为30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7%的增值税率,但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只占销项税额的10%.
选择哪种纳税人对企业有利 通过计算增值率,作出纳税人类型的选择.
进项税额÷销项税额=10%,则购进项目价格×17%÷销售收人×17%=10%,所以,增值率=1-10%=90%>23.5%.因此,作为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远大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应尽可能选择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