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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企业前三个季度获退税近12亿

录入时间:2008-07-08

【中华财税网2008/7/8信息】 到今年7月1日,中部6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已满1年。近日,记者在试点省之一的河南省采访发现,在广大企业的精心筹划和各级税务部门的认真落实下,增值税扩抵政策有效促进了企业设备的更新换代,为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增添了巨大的后劲。
  政策落实不打折扣,近万家企业获退税11.89亿元
  为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从去年7月1日起,国家选择中部6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8个行业作为试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其中涉及河南省的有郑州、开封、洛阳、焦作、平顶山5个省辖市。
  据河南省国税局统计资料显示,截至去年底,河南省具备享受优惠政策资格的企业共9852户。其中,装备制造业4521户,占45.89%;石油化工业1896户,占19.24%;冶金业577户,占5.86%;电力业130户,占1.32%;汽车制造业103户,占1.05%;农产品加工业2010户,占20.40%;采掘业577户,占5.86%;高新技术产业38户,占0.39%。
  截至今年第一个退税期满,河南省近万家工业企业共办理退税11.89亿元。其中,2007年应退税款9.12亿元,去年底前已全部退(抵)到位。今年第一个退税期(第一季度)办理退税2.77亿元。第二个退税期(第二季度)的退税目前正在办理。
  在8个行业中,退(抵)税超过1亿元的行业有5个。电力业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4.41亿元,直接抵减欠税1.36亿元,退税2.38亿元,合计3.74亿元;装备制造业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43亿元,直接抵减欠税0.02亿元,退税1.24亿元,合计1.26亿元;石油化工业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2.39亿元,直接抵减欠税0.02亿元,退税1.19亿元,合计1.21亿元;采掘业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51亿元,直接抵减欠税0.001亿元,退税1.17亿元,合计1.18亿元;冶金业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19亿元,直接抵减欠税0亿元,退税1.10亿元。
  著名的老工业基地洛阳市是河南省5个试点城市之一。去年7月增值税扩抵政策开始实施后,洛阳市的广大工业企业迅速掀起了新一轮的设备改造和更新。仅去年下半年,洛阳市就有3021家工业企业到国税局办理了增值税扩抵备案手续。其中,972户企业购进固定资产24.5亿元,认证进项税额3.75亿元。全市符合退税条件应退税款3.38亿元全部退(抵)到位,退税力度、速度都在全省5个试点城市中名列前茅。
  洛阳市国税局局长齐群跃介绍,现在洛阳市各大企业正忙于办理今年第二季度的增值税扩抵。他说:“截至今年3月底,洛阳市具备享受优惠政策资格的企业共2889户,其中810户企业购进固定资产12.98亿元,认证进项税额1.96亿元,符合条件应退税款0.93亿元,今年已经审批退税0.86亿元。”
  涧西区是洛阳市老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区内有中国一拖、中信重机、洛轴集团、铜加工集团公司等20余家国家大型企业。洛阳市涧西区国税局局长雷洁民介绍说,针对辖区大中型企业集团多的特点,该局及早搞好前期调查,深入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认真辅导相关手续办理,及时受理企业备案申请。面对户多、工作量大的实际,该局集中人力,加班加点,进行确认审批,加快办理进度。截至目前,该区具备享受优惠政策资格的企业475户,它们已经获得退税7870万元。
  在扩抵和折旧之间,多数企业选择了扩抵政策
  根据增值税扩抵政策的要求,企业只有实现了增值税增量后才能进行扩抵。因此,一些企业一开始在是否选择扩抵政策上拿不定主意。但经过细致的筹划,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多数企业最终还是选择了扩抵政策。
  涧西区国税局建设路分局局长赵道嵩给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件事。辖区有一家大型农机制造企业,考虑到农机这一低税率产品的行业特殊性,预计当年增值税应缴税金比上年同期是下降的,在是否放弃抵扣权和如何使用抵扣权的起始点上犹豫不决。分局为把这项政策及时落到实处,从资格认定开始,税务人员就携带各种政策资料深入企业宣讲政策,解答各种问题。
  当时,税务人员与企业坐在一起,对政策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进行了反复推敲、讨论,使企业对这一政策有了更深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双方围绕放弃抵扣权和不放弃抵扣权两套方案进行了分析。一是不放弃抵扣权。如果当年企业应缴增值税比同期增长,增量可退税,退税最多可达1700万元;如果当年企业应缴增值税比同期下降,不能享受退税。二是放弃抵扣权。企业可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可多计提折旧950万元,最多少缴所得税314万元。但是考虑当年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留待下年抵扣这一有利条件,企业从长远的利益和后续发展进行了综合评判,最终选择了不放弃抵扣权的方案。
  让不少企业感到惊喜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去年10月又适时发出通知明确,2007年11月30日前发生的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再按照新增增值税额计算退税,允许在纳税人2007年实现并已入库的增值税额度内退税。根据这一政策,这家农机制造企业去年下半年实际享受退税2460万元。
  “扩抵”政策为企业发展鼓足后劲
  河南省国税局原局长、现任河南省财政厅厅长钱国玉表示,国家在中部6省选择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比照东北地区政策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这对于加大河南吸引外资力度、培育经济发展后劲、促进工业振兴和产业技术升级、实现河南经济长远发展等,必将发挥积极而深远的作用。
  钱国玉说,政策实施一年来,最大限度地增强了企业进行技术更新改造的动力,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了企业竞争能力。同时,由于抵扣范围扩大,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减少,企业的现金流更加充裕。新政策降低了企业的投资成本,最大限度地促进了企业产品结构升级。
  洛阳市伊川龙泉坑口自备发电有限公司就是河南省众多享受到政策好处的企业典型。该公司财务部部长刘社伟介绍,截至目前,龙泉坑口自备发电有限公司已享受到退税7000余万元。其中,2007年下半年购进符合抵扣条件固定资产3.76亿元,应退税款6398万元,占全年入库税款的48.72%。2008年第一季度购进符合条件固定资产8400万元,进项税额1428万元,应退税款1370万元。
  “这些钱可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刘社伟说。他告诉记者,公司把获得的退税款主要用在了购买或添置急需的环保设备上。去年以来,该公司总共用了1.54亿元相继购置了3套发电烟气脱硫设备,其中6000万元都是退税款。剩余几百万元全部用在了设备改造上。按照伊川龙泉坑口自备发电有限公司规划,预计2008年该公司购置固定资产设备将达4000余万元,可实现退税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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