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书:企业开启国际市场的一把“金钥匙”
录入时间:2009-03-10
【中华财税网2009/3/10信息】 原产地证书是货物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进口国对进口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主要依据,被称为企业开启国际市场的一把“金钥匙”。
原产地证书制度是为了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长期以来,随着国际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国际经济分工与合作的不断深入,原产地证书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的重视,并在国际贸易中广泛应用。一般来说,在出口贸易中,出口企业在与对方谈判时,提供相关的优惠原产地证书,进口商在其报关时可以少缴关税,从而降低进口商品的成本,那么出口企业就可以相应抬高产品出口价格;在进口贸易中,进口企业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的优惠原产地证书,也同样可以享受所在国的优惠关税待遇,从而降低进口商品成本。在世界经济不景气,企业生存艰难的今天,企业利用原产地证书制度对顺利享受关税优惠待遇,扩大出口,降低进口成本,提高进出口贸易效益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目前,原产地证书的种类和作用在逐渐增加和增强,种类已达8种,有优惠原产地证书和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之分。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只有1种,即一般原产地证书;其余7种都是优惠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又分为单向优惠原产地证书和双向优惠原产地证书,单向优惠原产地证书只有1种,即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其余6种都是双向优惠原产地证书,也就是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贸易双方都可获得减免关税的优惠待遇。
能够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的产品,首先是在普惠制给惠国实施给惠限定范围内的产品。其次是自由贸易区双方提供的降税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随着我国与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之间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种类还将继续增加,如中国-巴西自由贸易区、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区、中国-海湾合作理事会自由贸易区等都在磋商谈判中,这些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能给我国的出口企业带来可观的关税减免优惠。
目前,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税率基本上有4种。一是普通税率,针对没有建交的国家而使用的。二是最惠国税率,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使用的。三是普惠制税率,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税率,是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又进行减免的税率。据统计,给予我国普惠制税率待遇的国家已有28个。凭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我国企业出口产品在这些国家的海关能够享受到减免关税的好处,而我国不用提供给这些国家同等利益。四是区域性优惠关税的协定税率,针对签有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优惠关税的国家。目前已与我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有18个。我国出口企业的产品出口到这18个国家可申请相关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到对方海关可享受减免关税待遇。同时,这18个国家的出口产品进口到中国,凭出口国的相关原产地证书也能享受到同样的减免关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