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税的避税筹划
录入时间:2008-05-29
【中华财税网2008/5/29信息】 进入90年代以来,中国产品不断打入国际市场,并在许多国家的进口贸易中占有比重不断上升的地位。然而,许多国家出于保护民族工业的目的,不断起诉中国出口商品具有"倾销行为",并通过立法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征收反倾销税。他们把中国指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为中国产品寻找"替代国"价格,这样无视中国廉价能源、原材料、劳动力的竞争优势,把合理的低成本、低出口价说成是倾销,极大地损害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和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形象。
面对这种日趋严重的局面,要求我们采取正确有效的避税措施,避免不公平的"反倾销税"的迫害。我们认为避税筹划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尽量减少被控诉的可能
1.提高产品附加值,取消片面的低价策略。我国出口产品基本上是属于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初级产品比重高,产品档次低,附加值少,价格很难提高。从长远看来,我国企业应大力着手从初低级产品的形象中走出来,使我国出口产品结构日趋成熟。
2.组建出口企业商会,加强内部协调和管理,塑造我方整体战略集团形象。
3.分散出口市场,降低受控风险。
二、顺利通过调查,避免被认为倾销
如果您的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面临反倾销调查,可以选用以下技术手段灵活地应付。
1.及时上调价格。这是因为欧美商业裁判机构于每征满一年反倾销税时会重新调查该倾销商是否仍有倾销行为,这时及时上调价格,就能被认为不具倾销行为,从而出口产品所被征的反倾销税也立即取消。
2.调整产品利润预测,改进企业会计财务核算,以符合国际规范和商业惯例;同时还要密切注意国际外汇市场的浮动状况。
3.推动国外进口商组织起来,推动其反贸易保护活动。因为一旦我方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受损失的还有外国进口商。我们可通过加强与当地工商组的交流,以实际的商业利益为砝码促使其向政府施加压力。
4.与外方投诉厂商私下进行谈判、妥协。
三、避免出口行为被裁定为损害进口国产业
我国出口企业应该注意:
1.不要迫使进口国厂商采取降价促销的营销手段。
2.全面搜集有关资料信息情报,有效地获取进口国市场的商情动态,查证控诉方并末受到损失,以便在应诉中占有利的主动地位。
3.就出口地设厂,筹建跨国公司。这样可以使我方产品免受进口配额等歧视性贸易条款的限制。
4.借以便利的销售条件、优质的产品、高水平的服务和良好的运输条件去占取市场,提高单位产品的价值(效用),降低其替代率,从而增强外方消费市场对我方产品的依赖性,获取群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