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技术问题解答:企业应选择怎样的筹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录入时间:2006-04-05
问:企业应选择怎样的筹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答:企业的组建及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以一定的投入资本为前提的。企业的投入资本是指投资人在企业成立时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它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企业在成立前应确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一个企业的资产中除了投资者投入的以外,还可通过负债取得资金来源,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筹资方式,其对纳税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一)企业常用的几种筹资渠道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也日益发达,企业的筹资渠道也越来越多。目前我国企业通常采用的筹资渠道主要有四个:一是争取投资,即争取所有者的资金注入,如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增加出资,股份公司发行新股或配股;二是借贷,包括向金融部门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向其他企业借款,向社会公众或企业内部员工集资借款,如发行债券等;三是租赁,包括短期的经营性租赁和长期的融资性租赁等;四是利用商业信用以及本企业的优势地位占用他人的资金作短期的周转等等。
(二)不同筹资渠道的涉税分析
以上几种筹资方式的涉税效果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以企业在扩大其经营规模过程中常用的筹资方式为例来作一简要的涉税分析。
(1)投资性筹资与纳税的关系。
在投资性筹资活动中,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筹资情况比较典型地反映了企业筹资及筹资成本和涉税事项,所以我们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来说明有关问题。
假设某公司要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的方式筹资,若普通股每股筹资额等于其票面价值,设V。为普通股筹资额(即其票面价值),F为筹资费率,D为每年发放的股利(假设固定不变),则普通股的筹资成本K的计算公式为:
K1=D/V0(1-F)
由于向投资者分配投资利润(股利)是在缴纳所得税以后进行的,所以投资性筹资发生的筹资成本不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尽管利用发行股票的形式不能获得税收上的好处,并且筹资成本也比较大,但是通过发行股票筹得的资金不需要偿还,可以为企业长期占用,加之股份公司涉及投资者多,影响面大,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都选用这种筹资方式。
(2)债务性筹资与纳税的关系。
假设企业经批准以发行债券的形式筹资,按照现行所得税法规定,发行长期债券筹集资金所支付的利息,通常在税前列支。设I为债券年利息,B为债券筹资额,K为债券年利息率,T为所得税税率,F为筹资费率,则公司债券的实际成本Kz的计算公式为:
K2=I(1-T)=K1-T/P(1-F)1-F
在其他条件既定的情况下,由于债务性筹资可以在计提所得税以前列支债务性利息支出,所以K2要小于K1,故可以增加公司的股东权益。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比较两种筹资方式发生的成本因为税前扣除的不同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例5.假设大华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有资金80万元,为了扩大生产,准备再筹集20万元资金,这些资金可以利用发行股票来筹集,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表7-7列示了原来的资本结构和采用两种不同形式筹资后的资本结构情况。
表7-7 筹资前后的资本结构表 单位:元
筹资资金增加后资本结构
筹资方式 原资本结构 增发普通股 增发公司债
公司债(利率8%) 100000 100000 300000
普通股(面值10元) 200000 300000 200000
资本公积 300000 400000 300000
保留盈余 200000 200000 200000
资产总额合计 800000 1000000 1000000
普通股股数(股) 20000 30000 200000
说明:发行新股为溢价发行,每股发行价为20元,筹资200000元,需发行10000股,发行后,普通股股本增加100000元,资本公积增加100000元。
根据以上两种筹资方式引起的资本结构的变化,我们可通过列表7-8来分析这种变化对普通股每股盈余的影响。列表7-8分析如下:
表7-8 不同筹资方式对每股盈余的影响 单位:元
项 目 增发股票 增发债券
预计息前盈余 200000 200000
减:利息 8000 16000
税前盈利 192000 184000
减:所得税(税率40%) 76800 73600
税后盈余 115200 110400
普通股股数 30000 20000
每股盈余 3.84 5.52
从上表可以看出,当息税前盈余为200000元的时候,利用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方式可使每股盈余较多,所有者的收益比增发股票多。原因就是发行债券的筹资成本能在缴纳所得税之前列支,导致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减少。
(3)利用银行贷款进行纳税筹划。
由于在企业的筹资中,债务筹资的成本可以减少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减少所得税支出,所以利用银行贷款进行省税就成为企业的一种选择。因为企业归还利息后,企业利润总额有所降低,实际税负比未支付利息时要小。
例6.大华企业利用10年时间积累起100万元,用这100万元购买设备,进行投资收益期为10年,每年平均盈利20万元,适用税率为33%。
该厂盈利后每年平均纳税:20×33%=6.6(万元)
10年纳税总额为:6.6×10=66(万元)
如果企业不是自己积累资金,而是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则该厂可提前10年时间进行投资,而为积累100万元所需要的10年时间也就可以节省下来。假如在这积累资金的10年里,企业从银行贷款投资,贷款投资额为100万元,年平均盈利仍为20万元,企业利息年支付5万元,扣除利息后,企业每年盈利15万元,则每年纳税额为:15×33%=4.59(万元)
l0年纳税总额为:4.59×10=45.9(万元)
所以该厂以贷款方式进行投资可以提前10年进行它所需要的投资活动;贷款使企业承担的资金风险减少;企业所得税赋担减轻。
从纳税角度看,自我积累筹资方式所承受的税收负担重于金融机构贷款所承受的税收负担,贷款筹资所承受的税收负担重于企业、经济组织之间拆借所承担的税收负担,而相互资所承担的税赋又大于社会筹资承担的负担。这是因为从资金的实际使用者使用资金所承担的风险角度看,自我积累最大,社会集资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