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6-10-29
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山东监管局紧扣属地监管职责,坚持注重政治引领、优化工作方法和闭环管理,全方位织密资金监管防护网,持续提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质效,保障国债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落地。
一、注重政治引领,锚定监管工作“定盘星”
一是胸怀“国之大者”,筑牢思想根基。深刻认识超长期特别国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核心定位,把国债资金监管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政治高度看待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和风险防控,牢牢把握监管工作方向。二是强化统筹部署,压实监管责任。局党组立足财政部统一工作部署要求和山东省属地监管实际,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职能统一划转至监管三处,实现专项监管任务归口管理,优化力量配置、明晰权责分工,层层压实监管责任,推动监管任务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三是深学细悟政策,增强履职本领。依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政策库,组建业务学习小组,动态更新资金管理文件、财政监管规程等政策资料,常态化组织研学交流,围绕风险排查要点、疑点线索核查方法互学互鉴,持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走深走实。
二、注重方法优化,打造协同监管“连心桥”
一是贯通纵向联动,双向精准发力。针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疑难问题,第一时间梳理汇总并向财政部相关司局请示汇报,及时明确政策要求、规范执行口径;在对市县做好政策传导的同时,对于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等突出问题,及时反馈属地发展改革部门并督促整改,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深化横向协同,凝聚监管合力。会同省级财政、发展改革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监管情况互通、数据信息共享的协同工作机制,整合各类监管资源,凝聚多方监管合力,靶向破解监管堵点难点、补齐监管薄弱环节,确保国债资金尽早发挥效益。三是坚持穿透监管,精准排查风险。遵循“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原则,以项目申报为起点,聚焦项目实施全流程,案头审核与实地踏勘双线并行,顺着资金流向调阅凭证资料、查看项目进度,穿透式核查、全链条监管重点领域国债资金,精准识别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
三、注重闭环管理,织密风险防控“防护网”
一是实施清单管控,抓实销号整改。针对监管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压实责任、明确时限。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财政厅发送提示函,坚决防范虚假整改、整改滞后等问题,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二是用好监管成果,推动提升治理效能。积极发挥监管局“探头”“哨兵”“参谋”作用,将调查研究融入日常、化为经常,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深入分析成因,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健全制度机制,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资金管理效能;研提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形成专题材料,为上级及相关单位优化管理举措提供决策参考。三是紧盯绩效目标,强化跟踪问效。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常态化开展绩效监控,紧盯项目产出、长期效益,推动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切实提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