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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安排使用5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

录入时间:2026-10-10

  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财政部安排使用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5500亿元,用于提高县区一般公共预算保障能力和支持地方扩大有效投资。 

  下达地方的5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一般债务结存限额3000亿元,全部分配县区使用,专门用于提高县区一般公共预算保障能力;专项债务结存限额2500亿元,分配给今年第四季度有实际项目资金需求的地区,并向经济大省倾斜,支持优先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新建项目聚焦“六张网”建设等重点领域,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 

  财政部将指导督促各地更好衔接项目储备和债券发行,加快发行节奏,畅通拨付链条,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政策早落地、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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