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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四个强化”扎实推进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

录入时间:2026-09-16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海南监管局着力在强化组织领导、质量把控、统筹安排、结果运用四个方面下功夫,扎实推进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向财政部有关司局请示报告,把握工作意图和重点任务。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确定牵头负责和协同参与处室,做好跨处室任务统筹与协调分工。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复核方式、范围、对象、书面复核与实地复核重点、时间安排、工作组人员配置及分组安排,并细化组员具体职责分工、后续复核成果运用、发现问题整改台账销号工作机制、工作要求等内容,压实责任夯实基础保障。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印发工作通知到相关省级和市县主管部门,组织省本级和实地复核市县财政、交通、农业、资规、人社等部门召开进点会,传达工作要求。发送资金项目基础情况表、联系人联络表和资料清单,要求限时报送电子版资料。工作组对自评报告等开展资料预审,整理发现问题线索和疑点,提前与实地复核有关市县做好对接工作。

  二、强化质量把控,规范实施加强调度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资金对口司局划分各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审核责任,将复核工作责任到人,明确工作思路和标准,认真对照工作要求逐项开展书面复核。对部分自评报告报送不及时、漏报等问题,与对口的相关部门和处室及时了解情况,发送缺项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补报。二是统一工作标准。制作工作底稿模板、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情况报告参考提纲、抽查复核工作情况统计表、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台账、计划行程安排等附件材料,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复核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书面复核与实地复核有关工作标准、要求、方式和重点。三是加强日常调度。建立出差期间例会及日报制度,每日汇总进展、研究重点,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加强小组间交流互鉴,共享线索和经验。坚持深入基层部门和项目一线实地走访,跋山涉水、进村入户追踪资金落实“最后一公里”情况。

  三、强化统筹安排,聚焦重点推动融合

  一是优化工作安排。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聚焦国之大者和财政中心工作任务,重新研究梳理复核资金重点和项目,调整优化实地复核资金项目清单上报,确保复核方向聚焦关键领域和重大项目。二是加强工作统筹。结合海南实际和各项资金分布情况,选取省本级和9个市县开展实地复核。到相关市县后采取“一站式”监管方式,充分听取涉及单位关于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所在市县相关资金进行合并监管,切实减轻基层多次迎检负担,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强化党建引领。工作组在赴临高县等地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实地复核过程中,同步组织开展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调研学习、廉政警示教育等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党建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作用。

  四、强化结果运用,闭环管理提升实效

  一是开展集中通报。组织召开复核情况通报会,发送征求意见稿,向省级财政、交通、农业、资规、人社等部门集中通报复核发现的问题,就复核结论充分听取意见,确保问题认定客观公正。二是动态跟踪督促。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逐项登记问题类型、责任单位、违规条款、问题金额等内容,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印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省级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组对照台账逐条审核认定,对达到整改目标的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到位或进展缓慢持续跟踪督办。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收集汇总整改情况报告,分类梳理整改成效和遗留问题,形成工作信息上报财政部。推动省级部门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督促相关市县收回违规问题资金,形成“发现问题—反馈通报—整改落实—验收销号—成果运用”的监管闭环,切实做到以核促改、以改促管,持续提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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