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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深圳三地实现离境退税跨区互认

录入时间:2026-03-18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与深圳市税务局在福州签署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跨区域合作协议。三地税务部门推动离境退税服务从区域试点向跨区联动升级,标志着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跨区域协作机制正式贯通粤闽经济带。

  据了解,此次三地税务部门签署的协议明确了两项重点任务:一是整合口岸资源,实现离境口岸跨区互认,境外旅客在深圳、福建、厦门任一“即买即退”退税商店购物后,即可凭有效凭证自主选择三地任一开通离境退税业务的口岸办理验核手续;二是统一业务标准与监管规则,打通三地税务信息系统壁垒,推动数据共享、业务联办、风险联防,实现“购物—退税—离境”全链条无缝衔接。

  数据显示,2025年,深圳口岸通关的旅客中,台湾地区入境购物旅客规模仅次于香港,离境退税销售额突破1亿元。福建作为对台交流合作前沿,2025年台胞出入境约215.7万人次,同比增长17.1%,占全口径出入境人次近25%。本次离境退税跨区互认合作,将进一步释放台湾地区游客入境消费潜力。

  三地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跨区域合作是税务部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具体实践。下一步,三地税务部门将加强协同联动,在巩固跨区域互认成果基础上,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创新监管模式,持续提升离境退税便利化水平,助力粤闽经济带在双向开放中实现更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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