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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提升收入监管工作质效 夯实财政保障能力

录入时间:2026-01-27

  近年来,陕西监管局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聚焦中央收入监管主责主业,不断优化工作方法,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收入监管质效,为财政平稳运行提供坚强保障。

  一、聚焦主责主业,把准监管方向。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财政收入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谋划和推进工作,切实履行好财政收入监管的职责。二是严守政策红线,确保精准执行。在增值税先征后退、留抵退税、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等中央预算收入退付审核审批工作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依照政策规定和内部控制要求,细化标准、规范流程,通过重要岗位分离以及实施多级复核制度,确保审核审批依法依规、精准高效。三是深入调查研究,提升履职效能。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主动谋划开展财政收入征管质量分析评估和调查研究,提出堵塞征管漏洞、避免收入流失的管理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充分履职,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二、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增强学习意识,锤炼过硬本领。围绕中央财税政策变化、监管业务重点难点,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学习研讨机制。通过集中培训、案例剖析、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吃透政策精神、掌握审核要点、熟悉业务流程,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二是积极拓展思路,优化监管理念。坚持收入日常监管与地方财政经济运行监控分析相结合,通过对大宗商品价格以及重点税源行业发展变化等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掌握主体税种增减变化深层次原因,重点关注非税收入征缴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坚持“立查立纠”督促地方财政规范收入征管、注重收入质量。三是注重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树立全局监管“一盘棋”理念,注重将收入监管与转移支付监管等其他财政监管业务有机结合、协同推进,统筹协调局内各处室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拓宽审计、财政等外部监管信息来源,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监管质效。一是构建联合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主动对接财政、税务、海关、人行等部门,在退税审核、非税收入监测等重点领域加强信息互通,形成覆盖收入组织、缴库、退付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网络。二是坚持技术赋能,夯实数据基础。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财税库银电子对账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摸清收入底数,收集征缴、退库单位基础信息,完善非税收入征收月报、成品油消费税划转调库台账、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消费税先征后返等收入监管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分析指导监测监督工作精准度。三是加强闭环管理,强化成果运用。聚焦地方财政经济运行监控、中央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监管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关注函、整改建议书,以及约谈提醒、问题通报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举一反三,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跟踪核实—促进管理”的闭环管理机制,重大问题向财政部报告并向地方政府反映,不断提升财政监管工作权威和质效。

  下一步,陕西监管局将认真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部署,加强财政收入形势分析,强化财政收入监管,查补收入征管漏洞,纠治收入违规问题,为完成全年财政中心工作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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