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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5年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录入时间:2025-03-20

为推动生活服务业优化存量、提质升级,促进北京便民商业设施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发布实施《关于申报2025年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政策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京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资金支付及发票开具时间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审定实际投资额不低于核定计划投资总额(符合支持方向的合同投资总额)的70%且超过20万元(改造提升农村小店支持方向除外);

  3.申报之日前3年内获得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门店不得重复申报;

  4.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内容只能申报一个支持方向,且同一方向申报门店数量不超过5个(改造提升农村小店支持方向除外);

  5.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商务局信用信息核查黑名单,存在“较重不良信用记录”的;近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或拒绝整改风险隐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到监管和执法部门处罚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二、支持方向、条件和标准

  共两大类9个支持方向,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餐饮业发展

  主要包括:支持餐饮企业在京开设品牌首店,餐饮+文旅体博融合发展,餐饮门店升级改造,老字号餐饮企业新建或升级改造门店,新建、扩建或升级改造中央厨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等5个方向。

  支持条件:新建门店的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后,且已持续经营满6个月;升级改造门店的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不含)前,改造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后,且改造后持续经营满3个月。

  支持标准:对门店装修、硬件设备购置投资按不超过核定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支持,单个门店支持上限50万元。同一企业有多个门店符合条件的,支持上限200万元。

  (二)支持超市、便利店、农村小店发展

  主要包括:支持连锁超市升级改造直营门店,连锁生鲜超市企业升级改造门店,连锁便利店+文旅体博融合发展,改造提升农村小店等4个方向。

  支持条件:申报主体为连锁企业,申报农村小店项目的可为商贸流通企业,升级改造的门店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不含)前,升级改造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后,且改造后持续经营满3个月。

  支持标准:对门店装修、硬件设备购置的投资按不超过核定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支持,单个门店支持上限50万元。同一企业(品牌)有多个门店符合条件的,支持上限100万元。农村小店按面积分档给予支持。

  三、申报流程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申报。上述单位做好项目初审,于2025年6月30日、8月31日前分批汇总上报市商务局。

  咨询电话:餐饮 010-55579417;连锁超市、便利店、农村小店 010-55579589;生鲜超市 010-5557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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