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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文 解决医疗机构资金压力

录入时间:2024-11-14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与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预付金是医保部门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的周转资金,旨在减轻医疗机构资金运行压力,确保医疗资源有效利用。预付金不得用于非医疗费用支出,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核定标准以统筹地区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和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等级为基础。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申请预付金,医保部门审核后确定预付医疗机构范围及预付金规模。预付金实行按年度核定,年底前通过交回支出户或冲抵结算金额的方式予以收回。此举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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