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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亚美尼亚、巴林、孟加拉国、克罗地亚及土耳其有关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的命令刊宪

录入时间:2024-10-24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昨日(22日)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作出五项命令,以分别实施香港与亚美尼亚、巴林、孟加拉国、克罗地亚及土耳其签署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全面性协定)。命令将于10月25日刊宪。 特区政府发言人今日表示,全面性协定可确保香港及相关税务管辖区的居民无须为同一收入两度课税,并使他们在从事跨境经贸及投资活动时,更清楚确定其税务负担和节省税款。协定有助鼓励香港及有关税务管辖区的企业在对方境内营商或投资。 命令将于10月30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全面性协定将会在香港及相关税务管辖区各自完成有关批准程序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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