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西兰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0号颁布时间:2019-1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及议定书于201941在北京正式签署。中新双方已完成《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协定》及议定书于20191227生效,适用于202011或以后对所支付金额源泉扣缴的税收,以及202011或以后开始的任何纳税年度征收的其他税收。

  《协定》及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123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