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德国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555号颁布时间:2003-05-21
2003年5月21日 国税函[2003]555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德国LTU国际航空公司开通杜塞尔多夫至重庆往返定
期航线的通知》(民航际函[2003]309号)转发给你们。对涉及的有关税收
问题,请按照中德两国政府于1985年6月10日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八条
及1980年3月14日起实施的空运税收换函的规定处理。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德国LTU国际航空公司开通杜塞尔多夫至重庆往返定期航
线的通知
2003年4月23日 民航际函[2003]309号
民航西南管理局:
根据中、德两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谅解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德国LTU国际航
空公司将于2003年9月1日起开通至重庆往返定期航线。现将航班具体计划通知
如下:
一、航班号:LT772/773
二、机 型:A330
三、班 期:周三
四、航 线:杜塞尔多夫-重庆-杜塞尔多夫
具体航路及时刻以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批复为准。请各相关单位予以协助,做好飞
行前的各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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