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设法规 > 正文
建办厅函[2022]130号颁布时间:2022-03-31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及评估机构备案证书电子证照的请示》(青建房〔2022〕6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青海省对本省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和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三级备案证书实行电子证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3月31日
上一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