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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备选名单的公示

颁布时间:2015-05-27

  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提出的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并确定了初步名单。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结合专家评审情况,现将有关备选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6月1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来信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传真:010-6850559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编:100824

  财政部经建司传真:010-6855287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邮编:100820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传真:010-589347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财政部经建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2015年5月26日
   附件:

   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备选名单
   1. 十堰市
   2. 临沂市
   3. 涪陵市
   4. 株洲市
   5. 佛山市
   6. 绍兴市
   7. 延安市
   8. 铜陵市
   9. 扬州市
   10. 毕节市
   11. 和平区
   12. 拉萨市
   13. 南充市
   14. 焦作市
   15. 白银市
   16. 厦门市
   17. 乌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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