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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4〕1100号颁布时间:2014-05-30

安徽、四川、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合肥、成都、贵阳、宁波、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公室(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合肥中心支行、贵阳中心支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建设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移动支付”的工作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894号)关于推动移动电子商务的工作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组织开展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目标

  针对移动电子商务支付存在安全隐患、身份认证标准不一、移动金融服务难以互联互通等问题,加快移动金融可信服务管理设施建设,构建移动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探索创新符合电子商务企业和消费者多元化需求的移动金融服务,切实提升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的安全性和便捷度,通过试点工作研究完善移动金融相关标准和政策,为移动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二、试点工作任务

  (一)推动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民银行组织相关单位建设完善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MTPS”),为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组织、支付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各方搭建互信互通的桥梁,提供跨行业、跨区域、跨机构的系统互联、资源共享、数据交换、交易实名等公共基础服务,构建移动电子商务交易可信保障体系,营造移动电子商务开放、共赢、规范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协调机制,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金融工作办公室(局)等组织相关企业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建设符合相关法律和标准的城市移动金融安全可信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TSM”),实现与MTPS的连接,为移动电子商务提供密钥管理、身份认证、应用软件真伪鉴别、数据安全分发等可信服务。

  2、组织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组织、支付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加强合作,推广应用具有安全芯片、支持硬件数字证书、采用国家密码管理局规定算法的移动智能终端(以下简称“安全移动终端”),保障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性,满足大额资金交易的电子商务需求。

  3、支持相关企业基于TSM和安全移动终端,重点在手机信贷、信用服务、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移动银行等领域,探索创新符合电子商务多元化需求、安全便捷的移动金融服务。

  4、完善相关标准、政策,优化移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政策环境和支撑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和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促进移动电子商务规模化健康发展。

  三、试点工作方案申报要求

  (一)对于MTPS建设试点,人民银行将组织相关单位编制试点工作方案(代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1),于2014630日前将工作方案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光盘1份)按程序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对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要按照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具体部门分工,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金融工作办公室(局)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编制要点见附件2),经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于2014630日前将工作方案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1份)按程序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抄送人民银行。试点工作资金由试点城市及参与单位自筹解决。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完善性论证。具体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编制要点(代资金申请报告)

  2、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编制要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

                          2014519

  附件1: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编制要点(代资金申请报告)

  一、试点工作简介

  简述试点工作背景、申报单位情况、以及试点工作目标、内容、建设期、总投资和资金来源、经济与社会效益等。

  二、试点工作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从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基础设施、应用模式、信息系统支撑等方面,分析当前移动电子商务面临的主要问题,说明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MTPS”)建设工作的必要性。

  (二)说明试点单位MTPS建设工作基础,分析试点工作的可行性。

  三、试点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试点目标。说明MTPS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预期效果。要尽可能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目标。明确提出拟制度、修订并验证的规章、政策措施和标准。

  (二)试点任务。说明拟建设MTPS的重点工作及主要内容,明确支持配合至少5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按照相关法律和标准建设TSM,并与MTPS互联。

  (三)建设方案。说明MTPS的主要功能、支持的用户规模,制定详细的开发技划、建设方案。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使用和筹措方案。申请国家补贴资金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

  五、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以及后续市场化运行机制。

  六、试点工作效益分析及风险评价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

  七、试点工作保障措施

  重点说明试点工作的组织机制,明确负责人、参与单位,试点单位间的协调工作机制、矛盾问题协同处理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八、试点工作方案附件

  (一)试点项目法人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二)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

  (五)试点项目招标内容。

  (六)试点项目单位对试点工作方案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附件2: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编制要点

  一、试点工作简介

  简述试点工作背景、方案编制依据、目标、内容、建设期、总投资和资金来源、经济与社会效益、主要结论与建议等。

  二、试点工作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从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应用模式、服务产品、信息系统支撑等方面,分析当前移动电子商务面临的主要问题,说明试点工作的必要性。

  (二)说明本市开展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工作的基础,分析试点工作的可行性。

  三、试点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试点目标。明确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具体任务,预期效果要尽可能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目标。

  (二)试点任务。

  1、说明拟建设移动金融安全可信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TSM”)的主要功能、支持的用户规模,详细的开发计划和建设方案。

  2、说明拟推广安全移动终端的数量、应用领域,提出采用基于安全移动终端硬件数字证书和加密技术的产品方案及应用模式。

  3、提出鼓励相关企业基于TSM和安全移动终端探索创新的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应用模式、技术方案、运营模式等。

  4、说明拟制定推动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发展的政策和拟通过试点完善的标准。

  上述主要任务的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建设期的组织管理等内容。试点工作总投资规模,资金使用和筹措方案,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等。

  四、试点工作效益分析及风险评价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

  五、试点工作保障措施

  重点说明试点工作的组织机制,明确试点工作负责人、参与单位,试点单位间的协调工作机制、矛盾问题协同处理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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