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12]168号颁布时间:2012-1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完善我国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体系,促进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性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起草了《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在本地区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请各地方协会充分发挥准则联络员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的作用,支持和指导准则联络员做好征求意见工作。请于
联 系 人:杨晓梅 陈明海
联系电话:(010)88191799,(010)88191779
电子邮箱:biaozhun@cas.org.cn
附件:1.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征求意见稿)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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