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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汛[2003]8号颁布时间:2003-07-08

     2003年7月8日 国汛[20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将《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我国山洪灾害问题日益突出,防御山洪灾害已经成为当前防汛工作的一 个重点和难点。国务院领导对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非常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 求切实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抓实抓好,千方百计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地要从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有关 部门,按照《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 情况,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附件: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我国山丘区因降雨引发山洪灾害(包括山丘区洪水、泥石流、滑坡等) 问题日益突出,由于山洪灾害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每年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严重影响山丘区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因山洪灾 害共造成184人死亡,57人失踪,财产损失也十分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保 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山丘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各级地方政府要深刻认识做 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本着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下大 力气把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抓实抓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 各级地方政府要建立和落实防御山洪灾害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对防御山洪灾害工作负 总责。突出抓好基层责任制的落实,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县、乡(镇)和村。要将各级 责任人逐级上报备案并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人员伤亡的, 要严肃处理。   二、加强协作,建立和完善防御山洪灾害部门分工责任制。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可根据政府部门职能分工和防御山洪灾害的实际,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各级人 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加强对山洪灾害防御工 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水利、国土资源、气象、建设、环保、民政等有关部门要进 一步明确分工和责任,加强联系,协同配合。气象部门负责诱发山洪灾害的天气监测 和预报工作,要提前做好强降雨和灾害性天气预报,为山洪灾害防御提供气象预报信 息,报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治理,全 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确定降雨可能诱发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危险区域,分 析标明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及影响范围,把防灾“明白卡”发放到村、户,并加强监 测预警;水利部门要做好山丘区洪水预报测报和水库调度以及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度 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山丘区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建设部门要全面掌握山洪灾害 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强化城乡规 划编制和审批工作,严格对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使各类设施建设 要尽可能避开山洪灾害危险区域;环保部门要加强山丘区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提 出防治山洪灾害的生态保护对策;民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 活救助工作。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并建立成员会商制度,及时研究和处理突发的山洪灾害。   三、进一步修订完善和落实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按照部门的职责分工,水利、国 土、气象等部门编制和细化各部门的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报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 部。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并汇总编制防御山洪灾害预案。预 案应对防御山洪灾害预测预报、发布预警、人员撤离安置、生活保障及卫生防疫等各 个环节都有安排和要求,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加强实时监测和预报预警,尤 其要提高基层气象、水文部门的预报测报能力,在山洪灾害频发、影响严重的区域建 设一批简易可靠的预报监测和警报设施,加强山洪灾害多发地区局部降雨和山洪灾害 的实时预报。要及时通报山洪灾害的实时监测信息,并把信息送到村、户,使危险区 的群众提早得到预报信息,提前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做到测报有设施,预警有手 段,转移有措施,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四、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山洪灾害报告制度。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 实加强对山洪灾害的管理,建立健全统计报告制度和灾后分析评价制度。为掌握分析 山洪灾害的发生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山洪灾害发生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 按照山洪灾害情况报表(见附表)的内容和要求,及时核实情况,如实统计上报。对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山洪灾害要认真总结分析成灾原因,尤其是对防御山 洪灾害预案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总结和评价, 不断改进防御措施,不断提高防御山洪灾害的能力。省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对每次防 御山洪灾害工作,包括预案、组织实施、减灾效果、存在问题等作出评价,并通报有 关部门和上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五、抓紧编制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禁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的各类活动。各地要按 照国家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工作的统一安排,抓紧编制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提出山洪灾 害危险区的防治对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从根本上尽快提高防御山洪 灾害的能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与监督力度,规范各类活动,提前采 取措施,防止因修路、建房、开矿等工程建设诱发山洪灾害。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各地要向社会公布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布 范围和相应的防御措施,采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山洪灾害的预防常 识,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每年汛期是山洪灾害的多发期,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 部门对居住在危险区的群众开展防灾、避灾演练活动,不断提高群测群防能力,防患 于未然。 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山洪灾害情况报表(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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